自古就有“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這是一個古今中外都默認的外交禮儀,但是這個規矩首先卻用在我國古代的春秋時期:公元前576年,楚國大舉進攻宋國,戰斗相當慘烈,局面一時竟僵持不下.最后還是國力較弱的宋國著急了,首先派使者去楚國議和,當時主任使者名叫華元,是一個具有相當謀略的外交官。
他一出場,就用了一計,在《東周列國志》中就講道:“華元蹬床劫子反”。子反是誰呢?他可是楚的統帥,所以華元劫持子反這一招不亞于釜底抽薪,直接威脅楚國,要楚國將部隊后撤30里,當然,在當時的軍事力量對比中,楚國還是極為強大的,宋國也不能以此要挾楚國投降,所以只能先緩和局面再從長計議。
最終,楚國被迫妥協,解了宋國之圍,后撤30里,而華元也被作為人質留在楚國居住。但楚國也不敢加害于他,一者,他是宋例的信使,殺他等于和宋國翻臉,直接背約;二者,經'過長期征戰,楚國國力耗費也很大,將士們與當權的國王朝臣都渴望著和平,發展經濟。所以這就是“兩國交戰,不斬來使”的最初由來。
然而,世上萬事萬物都不是絕對的;例如明朝嘉靖年間,蒙古軍大舉進攻明朝,和明朝結下了世仇,后來蒙古人想要和明朝通商,便派使者來明朝與朝廷洽洽談。結果被大明不分緣由直接將這些使者斬于市,引起蒙古大汗大怒,大舉進攻明朝。造成明朝邊境極大困擾,許多年都不能安定下來。
再如,蒙古人在攻打南宋釣魚城時,就曾派使者去宋軍營中勸降,被宋軍斬殺示眾,這在當時也是一種謀略,蒙軍強大,宋國弱小,但蒙古挑起的可是侵略戰爭,是非正義戰,而宋國雖弱,但他們是保家衛國,是正義戰,在當時宋軍殺了蒙軍使者,既滅了蒙國人侵略宋國的囂張氣焰,又激發宋軍將士保家衛國的豪邁情懷。
所以,在這種魚死網破的激勵下宋軍眾志成城,作戰英勇。在1259年的守城高潮中,宋軍用火炮擊斃蒙軍總帥汪德臣,蒙古大汗本人也被宋軍炮火擊傷不治而死。所以,規矩不是一成不變的,得看它處于什么樣的天時地利及人和的狀態,下面我要說的,就是我國歷史最后一個封建王朝:清朝。
清朝在處理“兩國交戰,不斬來使”這個問題時,卻犯了一個無法挽回的錯誤,讓國家蒙受了巨大損失。公元1860年,也是咸豐十年,當時清政府正面臨內憂外患,岌岌可危。當時國內正爆發太平天國運動,國外正面臨英法列強入侵。咸豐帝已焦頭爛額,如坐針氈,被迫無奈之下,咸豐帝只好派人去與英法公使談判。
英國人挺·接受了他談判的請求,在1860年9月17日英法派特使向咸豐帝面呈女王書信,但卻因外國使者不肯向咸豐帝行中國的跪拜之禮而被拒絕。而且咸豐早就提前于9月14日暗中下令要將這伙總人數為39人的使者團抓捕關押,直到戰爭結束。咸豐這是個什么意思呢?大約是要以這39人為人質來威脅大英帝國吧!
但以一個國家的力量去攻擊外國使團的行為最后終于引起了英法聯軍強烈不滿,并為他們大舉侵略中國找到了合適的借口。當然,英法列強的入侵是必然的,因為他們本性是改變不了的。再加上當時清朝閉關自守,中國國力相當弱小,戰爭是難免的。但單從外交層面說,清政府當時可真有點因小失大,而且還給自己造成道義上的不利地位。
英法聯軍一怒攻進北京,嚇得咸豐倉惶而逃,讓英法聯軍在北京城內燒殺搶掠,恣意妄為,并制造了震驚中外的“火燒圓明園”事件,讓我國蒙受了巨大損失。所以“兩國交兵,不斬來使”一定要因時度勢,用謀略機變處之。